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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涿鹿县商务局关于承接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3信息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点击: 我要评论()

     各相关企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5号)、《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推进的通告》(冀农电函〔2016〕4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现就项目承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在“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凡有意承接涿鹿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1、企业能够深刻理解“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主体”的思想、投资愿望明显,有足够的资金确保项目体系的建设和运行;2、从事电子商务工作,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3、企业有整合供应链能力,即企业拥有配送仓储设备设施,仓储面积1000㎡以上、配送车辆:5辆以上、配送单品1000种以上、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4、电视电脑配置正常运行,要求电视为42英寸高清电视、配置电脑至少为20英寸显示器、4G内存、4核处理器;5、有明确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实施方案或计划。方案中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内容必须是一个体系,而非单个项目。保证电商全覆盖项目持续正常运行至少三年及以上;6、有专业团队(专业人员)确保体系(项目)运营;7、申请承接企业应承诺,如果因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按时间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自动放弃承办资格,否则县政府有权中止承办企业承办资格;8、在体系建设中,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在工作人员录用上,能够充分吸收当地人员就业;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10、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1、有成功操盘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经验和经历、有对农村服务网点专业培训课程体系以及其他除申报方案外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条件企业优先录用。

三、确定程序1、企业申请:2、邀请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3、确定申报企业评审答辩顺序;4、召开评审答辩会,专家组评审打分并公布结果;5、县政府审核确定;6、签订承办协议。

四、申报内容1、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申请书;2、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总体方案,包括企业情况及优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保障措施、工作时间节点等内容;3、证明企业合法身份的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有关按时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承诺书;5、企业有关成功案例。

五、申报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需提交8份,报涿鹿县商务局市场科。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和验收标准按照《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规定内容执行。 涿鹿县商务局地址:涿鹿县旧招待所院内西楼三楼 联系人:刘佳伟         联系电话:6521441 邮箱: zlswzhzfdd@126.com 说明:2016年3月15日,已在中国涿鹿网刊登的《涿鹿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运营项目评审通告》,按照标准无企业参与竞标,因此宣告无效。为尽快全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再次予以告知,解释权归涿鹿县商务局所有。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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