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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涿鹿县教科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冬季期末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1信息来源: 涿鹿教育信息网点击: 我要评论()

2016年寒假将至,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县各中学、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42天,自2017年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5天,自2017年1月18日起至2月21日止,2月22日正式上课。

二、中小学要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期末复习、考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认真填写《学籍档案》、《义务教育档案》等有关内容。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实行净校管理。学校除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以外,假期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任何集体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假期补课的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严禁集体补课。高三年级确需补课的,应坚持自愿参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需补课的高中学校,必须由学校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时间实施补课;申请内容应包括:补课时间、地点、参加补课学生人数、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意见。高三年级假期补课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

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利用寒假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租用校外场地举办各种名义的有偿补习班组织学生变相补课。学校布置假期作业要适量,要根据教学内容要求,考虑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效果,做到有检查、有讲评、有总结。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冬季下雪天气搞好交通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真正发挥好各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安全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季节特点向他们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及生活常识教育。寄宿制学校要认真使用接送卡,同时加强门卫工作。节假日学生离返校,学校告知家长要亲自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有运营手续和相关的资质,严禁超载接送学生,学校要把相关的要求以文字的形式告知家长,学校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相关的协议,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严禁学生到野外滑冰;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林区郊游野炊;提醒学生不要到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地方活动,同时向学生家长做好相关安全宣传工作。

五、学校有计划的安排教师提前备课,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

六、严格假期值班制度。要安排好学校值班,领导要带好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确保电话畅通。要加强门卫和巡逻,对于财务科、库房、器械室等要害部门更要注意防卫。对贵重仪器、乐器和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安全检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七、各学校的寒假值班表(包括值班室电话及值班地点),放假前报县教科局办公室和教育科。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起止时间拟定为2017年7月23日放假,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自2017年7月23日起至8月25日止,8月26日正式上课。请据此安排学校工作。

 

涿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